個案摘要


個案(一)

小珠,二十歲,亞強,十九歲。由於雙親反對他們所提出的婚事。因為他們還未到二十一歲,不能領取結婚證明書,故此他們於一九八三年初便同居,同居後一週,小珠發覺亞強是一位吸毒者.於是極力催迫和鼓勵他去戒毒,他終於同意了,可惜不久,他又放棄了。在同年三月中,亞強決意向戒毒中心申請,可是他擔心小珠在家無人照顧,只好前往出生權維護會求助。不幸他還未申請S.A.R.D.A.前,因藏有毒品的罪名而被捕.他被送往監獄,至一九八六年初才得獲釋。

亞強入獄後,小珠很孤單,健康很差,不能好好工作,她的父母拒絕幫助她,因為她曾經不聽他們的命而有與亞強同居,他們勸她離開亞強,並將腹中的孩子打落。小珠實在很愛亞強,她希望能保留嬰兒。小珠面臨著房屋、醫療,和經濟的困扼,她快要失望了,幸好她向出生權維護會求助。在九月中,她生下一個男孩。孩子出世後,她仍繼續接受出生權維護會的服務。

給予服務:
- 產前供給小珠居住的地方。
- 住宿和生活費之援助。
- 產前產後的檢查,醫院和分娩費用全免。
- 供與產後康復期間的地方。(即在宿舍休養一個月)
- 分娩後(母親康復期間)供給嬰兒居住的地方。(屬臨時措施)
- 給與輔導,幫助她對面對困難和計劃她自己的前途。
- 在她還沒有找到工作前,供給她房租和生活費之援助。

 

個案(二)

靜兒是家中最年長的孩子,她有八位小弟妹。她四歲的時候曾離開家園,往新界姑姐的家裡住(姑姐沒有孩子的)。她在新界一間小學就讀,由於姑姐需要她到田裡幫忙和助理家務,她曾一度停學。在一九八四年九月,她再重拾書包。數週後,訪友完畢在回家途中遇上兩個壞男子,將她強姦。由於羞愧和悲痛,她只好穿上校服回家去,設法忘記這次的慘事。靜兒非常苦惱。她不敢向姑姐或雙親陳述這事,後來她發現自已懷了孕。姑姐和姑丈嘲罵她,譴責她,將她鞭打,並決意將這事的責任推給她的雙親。

靜兒的父親是建築地盤的工人,月薪據工作日而定,約二千至三千左右。他患有胃病和風濕病,常影響他的工作能力。最近又因疝氣病,要到醫院治療,靜兒的母親要負上孩子重擔,又要照顧病人,實在找不著時間來應付這突發的事。他們又不願接受公開的援助,可是經濟的情況實在太差,不能負起這個家和未婚而有孕的靜兒

靜兒極度失望,便向出生權維護會求助,她立刻被送往醫院接受產前的檢查和藥物,他們母女二人獲得扶持與輔導以能面對現實。既然父母因靜兒未婚而有孕的事受驚駭,姑姐和姑丈又不能接納她,她只好離家園,寄居在本會的房舍裡(專為未婚母親而設),免受鄰居的閒言閒語和面對弟妹時的尷尬,同時也能減省由新界到醫院檢查的長途跋涉。靜兒家境窮困,不能負起住宿的費用,所以一切經費由出生權維護會負責,幸然得到善長之贊助,靜兒才能解決困難。

備註:由於各方人士的支持和援助,靜兒終於在一九八四年七月產下一女嬰,讓別人領養自已的孩子,使她在適當的愛護和照顧下成長。她自已便重度新生。

 


 


 

產前診斷二

產前診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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