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為懷孕的婦女(已婚或未婚)和她的家人提供輔導,協助他們解決懷孕引致的困難.

2. 向有需要的母親提供臨時住宿安排和其他服務.

3. 協助母親和她的家人訂立嬰孩計劃, 自行撫養或領養.

4. 推廣認識和維護生命活動

懷孕婦女(未婚或已婚), 配偶和家人均可向出生權維護會求助.

中學及青年中心可邀請出生權維護會安排提供維護生命講座.

出生權維護會在過去已為超過500位母親解決困難,超過半數以上的母親願意產後親自撫養嬰孩.
提供臨時宿舍住所給與母親在懷孕期居住, 同時亦可在產後一個月居住
輔導
醫療照顧, 產前及產後
家庭生活教育
領養及助養
財政援助
轉介服務
住宿支援
教育講座
機構伙伴計劃
兩年跟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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